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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警方國安處與海關採取聯合執法行動,分別拘捕38歲及50歲男子涉嫌管有煽動刊物,違反《刑事罪行條例》,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兩名被捕人住所及辦公室,檢獲懷疑煽動刊物。
調查顯示,兩人涉嫌管有多本具引起他人憎恨或藐視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香港司法,煽惑他人使用暴力以及慫使他人不守法的煽動刊物,有關刊物相信與較早前已審結的煽動案件有關。
警方提醒市民管有煽動刊物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一年及罰款二千元,其後定罪可處監禁兩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