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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公開放映受爭議,英華女學校決定退出本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電影」的遴選。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期望事件圓滿解決,又指不排除日後向學校發相關指引。
記錄英華女學校學生校園生活的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因有主角反對本周一起停止公映,而第41屆香港電影金像獎公布入圍名單,《給十九歲的我》獲提名「最佳電影」、「最佳導演」及「最佳剪接」三個獎項。
名單出爐後,校方發聲明指《給十九歲的我》引起社會關注,審慎考慮後,決定退出本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電影」遴選;又指學校會繼續與製作團隊及有份參演的校友溝通,深入檢討事件。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就指,日後不排除向學校發指引。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有關合約或同意書的問題,我想指出這涉及複雜法律問題,除了私隱條例的考慮外,亦可能涉及例如合同法或平衡法的考慮。現時因我們發了信給學校,亦正等待回覆,所以不便就事件作進一步評論。希望了解情況後,可以向雙方提供一個適切意見,令雙方在保障及尊重個人資料私隱大前提,及符合私隱條例要求大前提下可以圓滿解決事件。」
她又指根據私隱條例,如使用個人資料的目的有變,需要取得當事人明確同意,而當事人亦可撤回同意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