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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有片中主角反對公開放映,導演張婉婷承認溝通不足,決定暫停公映,並向事主致歉。教育局指,已即時聯絡學校了解事件。
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記錄英華女學校六名學生成長歷程,片中其中一名主角在《明周文化》刊登自白,表示曾向校方和電影製作商表明不同意公開放映,紀錄片暫停公映。
導演張婉婷承認在溝通上做得不足。她表示早在2011年,家長有簽署同意書,包括在電影院公映,知道對方只接受包場或在電影節放映,但因為公眾反應正面,認為公映不會有負面影響,而家長早前有出席相關活動,以為事件已經解決。
導演張婉婷:「我對她受到的困擾,我非常不好意思,我對她不起,我希望她還記得,我們十年間的情誼。她父親與我們說,她平復心情了,然後我們的感恩大會,她父親、母親及弟弟也有出席,也有恭喜我們,大家就覺得可能她已解開心結了。」
張婉婷昨日在最後一場放映會後指會再嘗試溝通。
張婉婷:「人是比電影重要的,尤其是錢、名利,都是沒有學生及人重要,希望用一個時間,看看是否可以溝通後,或者還有一線曙光。」
有大律師表示,學生在學時由家長簽署同意書,成年後需要再取得同意。
大律師何旳康:「這個所謂同意,是否簽了不能撤回?也未必的,要撤回的話,可能有民事責任,或要賠償對方損失,如果未得當事人同意披露個人資料,而目的是獲取金錢利益,已經是刑事罪行。」
英華女學校發聲明,表示會繼續關心受影響的同學,決定暫停公映讓各方有時間釐清問題,商討合適的處理方法。
教育局表示得悉事件後,已即時聯絡學校了解事件,學校已啟動危機處理程序跟進事件,又指一直透過包括《學校行政手冊》,提醒學校處理學生個人資料時須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