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影星艾力寶雲在拍攝電影期間用道具槍擊斃攝影指導案件,美國新墨西哥州檢察部門起訴他過失殺人罪,他的律師說會抗辯到底。
經過一年多的調查,美國新墨西哥州檢察部門決定刑事起訴艾力寶雲,以及涉案電影的槍械負責人,他們各被起訴兩項過失殺人罪,其中一項只要證明他們疏忽,罪名便可以成立,最高可判監18個月及罰款五千美元。
至於另一項,如果證明了不僅涉及疏忽,再加上使用改裝槍械,最高監禁刑期為5年,案件將會由陪審團審訊。
事發在2021年10月,艾力寶雲在新墨西哥州的片場,手持道具槍時,用槍擊斃一名攝影指導並槍傷導演,他事後表示自己當時沒有拉動板機,亦不知槍內有實彈。
艾力寶雲的律師說刑事起訴這項決定完全是誤判,直指艾力寶雲信任合作單位,沒有任何原因令他估算到槍內有子彈,強調會抗辯到底,有信心勝訴。
有法律專家指過失殺人罪,常見於鹵莽導致的交通意外,如酒精過量、超速駕駛等。
在艾力寶雲開槍案中,死者的家人支持檢控的說法,指無人能夠凌駕法律。
已故武打巨星李小龍的兒子李國豪,1993年拍攝電影《烏鴉》槍戰戲期間遭擊斃,調查指事發時,那支槍原本要發射空包彈,但不知為何射出了一顆被卡住在槍管內的實彈彈頭,打中李國豪的腹部致命。
檢察部門認為事件純屬意外,沒有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