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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部分刑事案件的審訊,包括涉及國安法的案件不應設現場直播,法庭亦有責任確保直播內容不會被濫用。
湯家驊:「旁聽聆訊時,如果作出不恰當行為,是一種藐視法庭的行為,法官有權懲處,如果不在法庭之內。任何程度的監控都是不可能,如何防止別人錄影、製圖、搗亂或濫用都會是一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