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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醫管局指,目前含撲熱息痛藥物存量足夠使用數個月,因應需求增加,已理順及更新配藥安排。
醫管局稱,醫生處方含撲熱息痛藥物,每次最長為四星期,如多於四星期,可憑藥單四星期後再配藥。
另外參與「覆配易」計劃覆診期較長的病人,一般配發約八至十二星期藥物,並發放列明覆配藥物日期的「免診領藥單」病人覆配藥物前,藥劑師會覆檢病人的醫療及藥物紀錄,確定處方需否改變,再決定配發藥物的安排 。
醫管局呼籲病人按醫生指示服藥,切勿將藥物轉交或轉售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