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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20年立法會選舉社會福利界候選人曾錦榮,承認一項作出提交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選舉申報書,及一項企圖欺詐罪,押後至月底判刑。
案情指,曾錦榮在2020年立法會選舉申報書上,聲明以二萬四千元聘請三名選舉助理。廉署調查發現,三名被報稱選舉助理人士沒有協助被告競選,也沒有收取薪金。其中一人不認識被告,另外兩人則因其他原因在某些文件上簽名。
裁判官王證瑜指案情嚴重,同類案件一般會判處監禁,被告案發時是時任區議員,更令公眾失望,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6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曾錦榮須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