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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今年首11個月,監警會共通過1253宗須匯報投訴,當中近三成無法追查。
在1253宗須匯報投訴中,只有39宗證明屬實,佔3%,另外無法追查及撤回的各有366宗及465宗,而投訴警察課接獲的投訴則有1136宗,比去年同期減少約13%,當中逾55%是關於疏忽職守,6%是毆打。
至於與反修例示威相關的投訴有約95%,個案已交監警會,餘下約5%、共29宗個案警方預計未來不會有大變化,不會再在與監警會的聯席會議上匯報。
監警會秘書長梅達明:「那29宗案件是因為他們是有案在身,大部分都是,所以要等他的案件究竟是刑事調查,還是民事起訴,等他的案件完結之後,投訴警察課才展開調查,調查完了之後,他們需要交一個調查報告給我們監警會,我們監警會看過調查報告之後,由委員確立通過調查報告,我們才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