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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計劃修訂環境影響評估程序,縮減環評時間約一半,至一般項目需時一年半,較大型或複雜項目需時兩年。
環境及生態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將須有環評報告的工程發展規模下限,由20公頃改為50公頃,剔除項目10萬人口的下限,亦會更新技術評估要求,包括清楚界定各種調查及評估方法,讓項目倡儀人提前進行基線調查,及避免環評與其他法例重疊,如剔除建造工程須定量評估塵埃排放的要求。
當局計劃明年首季諮詢環諮會,目標明年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