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澳門衛生局調整核酸檢測證明要求,本月30日起接受港、台及海外入境人士持核酸檢測CT值大於或等於35的證明。
經調整後,港、台及海外入境人士在登機、登船或登車時,要有48小時內檢測陰性證明,或同時出示兩份結果為陽性但CT值大於或等於35的核酸檢測證明,兩份檢測的採樣時間要相隔至少24小時,但不超過72小時。
當局指,參考了國務院公布的優化防控措施,及考慮到相關地區人士感染率高,會出現無傳染性的復陽現象,決定接受CT值檢測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