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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工程師涉藏索帶及雷射筆,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罪成,判囚4個月。
26歲被告陸建希被控於2019年10月在港鐵黃大仙站外,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雷射筆及一包膠索帶。
裁判官莫子聰判刑時,指被告在作供時指不認識當時的政治口號,明顯是刻意隱瞞動機;他亦無可能在外出前,不知道黃大仙區正發生衝突,認為他帶索帶及雷射筆唯一可能,是為了用作綁起障礙物堵路或損壞他人財產,裁定他兩項罪名成立,判囚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