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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審計報告指,創新科技署審批科技券需時過長。
審計署審查2017年至去年的申請個案,發現負責人員接獲申請後,平均要六個月後才要求申請者澄清資料,由項目開展至接獲評審結果平均相隔10.6個月,有四成三個案更長逾一年,即使完成審評平均要5.9個工作天才將結果通知申請人,較指定2個工作天長。
報告又指,負責監察計劃的科技券計劃委員會委員出席率為三成至八成八不等,建議署方加快審查和評審申請,確保六十個工作天內將結果通知申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