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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審計報告指,屋宇署未有適時處理小型工程文件審查工作。
現時進行小型工程承建商要在開工前及後向屋宇署交工程文件,審計報告指,在2019年1月至本年3月,發現有9千多份未符合要求在開工前7天呈交,及有4千多份在完工後14天至3.2年才呈交,而署方未能符合在六十天內完成審查文件工作,有4千多份平均審查需時1.3年。
報告又指,屋宇署未有適時向違規個案發勸諭或警告信,及部分嚴重個案長時間未轉介採取檢控行動,建議署方善用小型工程管理系統,找出不合時限交文件個案及適時採取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