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私下向地產代理提出,將賣樓的差價撥作額外佣金,其後又改口稱差價會捐作慈善用途,被指前言不對後語。他解釋,具體買賣由太太負責操作,所以不清楚詳情。
林奮強賣樓,被質疑向經紀支付非法回佣。林奮強指,六月與經紀定出的放售底價是988萬,當時真的想如果最後成交價高一點,差額會撥給經紀,但對方反而提議將錢捐作慈善。
到了九月底,有買家出995萬接貨,當中七萬元的差價,會按計劃捐出去。而他同經紀之間的協議,買家不知情。
他解釋,前言不對後語,是因為整個買賣都是由太太負責。
被問到誠信是否有問題,林奮強指是自己解釋不夠清楚。
林奮強說,不擔心廉署介入調查,至於仍放售的另外兩個單位,會繼續以相同方式放盤,但願意再聽公眾意見再決定。
負責今次交易的中原地產就發表聲明,旗下慈善基金一貫不接受客戶直接捐款,因此亦不會接收林奮強的捐款,又承認,林奮強曾建議將差價當經紀佣金,但中原並無接受建議。
根據臨時買賣合約,林奮強應繳付9萬九千五百元佣金,而買家卻只需支付8萬元。
地產代理監管局說,正了解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賣樓事件,但不評論個別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