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重申,自己是於政府推出新印花稅前賣樓,並無任何利益衝突。林奮強說自己已盡力避嫌,樂於聽取各界意見,加以改善。
林奮強重申於今年六、七月,政府出招前,已放售兩個西半山單位。
他說不知買家身分,只是為求盡快賣出單位,將單位售價,刻意定於比市價低百分之三至四。而經紀可以市價出售,差價由經紀收取。
林奮強出席電台節目時,有聽眾就為他抱不平。不過林奮強之後就否認被梁振英拖累,又說自已今次一次過出售物業,較成立信託基金管理來得較撇脫,連同仍然在市場放售的兩個單位外,他在任內不會再出售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