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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童樂居虐兒案,25歲職員承認虐兒罪,被判監4個月19周。
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被告傅悅朗承認八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案情指她去年十一月在童樂居故意襲擊或虐待多名兒童,包括拳打、掌摑及拉扯他們。
裁判官就被告多項控罪判她監禁4個月及19周,刑期分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