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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身處海外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四項刑事藐視法庭罪成,高等法院判他監禁3年半,由於他不在香港,現階段不用服刑。
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兩年前被拍攝到由丹麥轉抵倫敦,他當時在案件審訊期間,向法庭申請到丹麥外訪獲批,宣布流亡。
許智峯隨後被起訴刑事藐視法庭,一直無返港應訊。
法官陳慶偉在被告缺席下頒布判詞,指許智峯提供虛假文件,包括政治組織的邀請信及行程,誤導警方和法庭批准其離港,安排是經過小心策劃,嚴重打擊公眾對司法的信心,行為不但是嘲諷刑事司法系統,亦形同妨礙司法公正,雖然他未被起訴此控罪,但案情相近。
法官指考慮到案件嚴重性,尤其潛逃的後果,判許智峯監禁3年半,同時需要向律政司支付懲罰性訟費。
許智峯原本被起訴四宗案件,包括在三年前「光復屯門」遊行要求市民刪除照片,及在立法會妨礙人員執行職責等。
許智峯在個人社交網站以嗤之以鼻來回應判決,指今次是針對異見的政治審訊、判刑,已成為香港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