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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女學生承認三年前在太古港鐵站參與非法集結,法院押後判刑。
21歲女被告由囚車押送到東區裁判法院。
裁判官劉淑嫻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決定將案件押後判刑,被告獲准保釋。
案情指2019年8月11日晚,約百人集結在康山道一帶,以言語威嚇警方,照射雷射筆及投擲硬物,警員下車追捕並拘捕被告,她當時身穿黑色衣物,港鐵及附近商店的閉路電視均拍到她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