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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商台記者2019年被防暴警員從後發射海棉彈,投訴最終列為「無法證實」。監警會秘書長梅達明指投訴人可以覆核調查結果,重申監警會已公平公正處理個案。
梅達明:「我自己反覆看過該影片多次,監警會一切以證據為依歸,所有事不是任何主觀意願,覺得結果應是如何,並不是這樣,是以證據為依歸。片段我自己看過,我只可以對大家說,我們處理每宗案件都是公平公正。」
梅達明又指,了解過涉事警員被上級訓斥的內容,跟商台記者所作投訴並無關係。
另外,前年一月立場新聞一名記者於中環採訪集會時,遭警員將身份證放於直播鏡頭前展示,及後又被另一警員搶奪手機,兩宗投訴均成立,裁定警員行為不當,分別以警告和訓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