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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民主派初選案,其中三名計劃認罪的被告胡志偉、朱凱廸及張可森,出席高等法院的案件管理聆訊。
三人由囚車押送到法院。
朱凱廸和胡志偉在庭上表示,對判刑日期無特定立場,張可森就希望在其他不認罪被告的審訊前判刑,而控方主張在所有被告審訊後才判刑,並引述上訴庭案例指,法官在判刑時須考慮眾多因素,而案件涉及「串謀」元素,認為法庭在審訊後可對案情有更全面認知。
法官要求控方以書面提交案例供法庭參考。
庭上又透露,朱凱廸不會聘用律師做代表,會自行撰寫個人背景資料,法官指示他將手寫陳詞視乎撰寫語言,在判刑前14天或28天提交予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