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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兩人在法院旁聽,被指作出滋擾行為,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罪,裁判官裁定控罪合憲並拒絕終止聆訊,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被告質疑警方抄寫法庭錄音謄本的準確度。
正還柙的59歲男被告彭滿圓由囚車押送到法院,67歲女被告趙美英就自行到法院應訊。
兩人涉嫌今年1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一個法庭滋擾及慫恿他人不服從法庭命令,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罪。當日法庭正處理鄒幸彤六四煽惑集結案的裁決,而彭滿圓另被控藉創辦的YouTube頻道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兩人否認控罪。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出,只要證明涉案的行為及文字內容具煽動意圖,同時被告知悉作出涉案行為或發布相關內容便足以定罪。控方又傳召調查案件的警員,他負責將案發時法庭錄音抄寫謄本,沒有律師代表的彭滿圓盤問控方證人,並多次質疑謄本的準確度。
根據呈堂的法庭錄音,當日鄒幸彤求情時,兩名被告及其他旁聽人士兩度拍掌,當時主審的裁判官陳慧敏指拍掌的人擾亂秩序,請警員抄下他們的個人資料並逐出法庭。
證人在盤問下承認,抄寫法庭錄音謄本前沒有聽過被告的聲音,是循其他調查得知錄音中被告何時發言,他亦承認謄本中有錯漏。
由於被告彭滿圓沒有律師代表,裁判官多次向他解釋法庭程序,控方預計需要四日處理控方案情,會傳召五個證人。
在案件正式開審前,辯方曾爭議控罪的合憲性,認為是不合比例限制言論自由,又一度申請終止聆訊,裁判官鄭念慈最終裁定控罪合憲,並指未見濫用程序或不公平,拒絕終止聆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