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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前年5月16日,有網民發起商場集會「和你shop」,七人被控於將軍澳東港城參與非法集結。裁判官屈麗雯裁決時指,部分警員的供詞 與呈堂錄影片段有差異,裁定全部被告均罪名不成立。
案發於前年5月16日,七名被告被指案發當日於將軍澳東港城,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各人否認控罪。
裁判官屈麗雯裁決時指,辯方爭議現場是否有非法集結,但當時有近百人身處於商場1樓中庭及2樓叫口號,根據呈堂錄影片段亦可見防暴警員進入商場後,聚集人士繼續叫口號,屬挑釁和擾亂秩序的行為,各人有共同目的,認為當時商場內有非法集結。
但她指部分作供警員未能肯定各被告在現場參與叫口號,加上部分警員的供詞 與呈堂錄影片段存在差異,而其中第四被告蘇湜嵐在庭上供稱當時正在商場內等候送外賣的訂單,而警員亦在他的背包搜出工作需要用到的保溫袋,認為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定罪,裁定各人非法集結罪罪名不成立。
另外,其中兩名被告李漢輝及黃美娟分別另控一項襲警罪及阻差辦公罪。裁判官指,因為警員記事冊以及庭上的證供有出入,同樣裁定兩人罪名不成立。
部分被告獲裁判官批准不用支付法庭訟費,但裁判官指被告林子鋒身處現場期間曾一度向警方作出挑釁動作,自招嫌疑,不批准他豁免法庭訟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