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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社工在反修例示威中被控阻差辦公脫罪,遭律政司提出上訴,法官押後裁決。
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理,被告林曉樺被控2019年8月在荃灣遇到警員截查時,多次要求對方先出示委任證,律政司一方認為被告當時只將身份證緊握於胸前,並無交予警員查閱,是阻撓警員工作,現場圍觀的人情緒高漲,被告的行為構成阻差辦公。
法官黃崇厚質疑控方說法,認為法例並無要求市民必須將身份證交到警員手中,市民亦有權要求警員出示委任證以核實身份,押後至下月14日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