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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前中學男教師被控2019年9月在灣仔管有一支雷射筆,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囚五個月,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案情指被告黃坤培2019年9月中,在灣仔馬師道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黑色雷射筆,經審訊後,裁定罪成。
辯方求情指,被告背景報告正面,因案件失去教席,已上了寶貴及痛苦一課;又指案發時被告不清楚藏有雷射筆會被定性為管有攻擊性武器,希望輕判。
裁判官王證瑜指,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屬嚴重控罪,須判處監禁,以六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有良好背景,親友和同事求情,減刑一個月,即判囚五個月。
被告申請保釋上訴刑期,獲裁判官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