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有「第二代美國隊長」之稱的馬俊文,早前因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被判囚五年九個月,他就刑期上訴得直,改為判囚五年,是首宗上訴至高等法院的國安法案件。
上訴庭判詞提到,馬俊文多次在公開場合指國安法是假的,同時透過在傳媒訪問、網上宣傳等方式宣揚港獨,即使無使用武力,亦未能令案件變輕,案件屬情節嚴重,但考慮整體情況,他的刑責仍屬較輕,判被告就刑期的上訴得直,改為監禁五年。
控罪指,馬俊文於前年8月至11月多次在元朗形點商場、金鐘太古廣場外等地方叫喊「香港人建國」、「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亦舉起相關標語,引來群眾和應,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