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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去年沙田有校巴失控衝落單車徑,造成25人受傷,校巴司機承認危險駕駛罪,判囚5個月、停牌18個月。法官指,事件中無嚴重傷亡只是好運,批評被告行為令無辜學童受驚,辜負家長信任。
被告陳金棠撐拐杖,抵達區域法院應訊。
案情指,去年六月,被告駕駛的校巴駛至大涌橋路富豪花園對開時連切四線,撞到一輛私家車後衝出單車徑,23名學童、保母及私家車司機受傷。
法官彭中屏指,事故中無人嚴重傷亡純屬幸運,而大部分傷者都是學童,他們不懂分辨行車是否安全,需要成人保護,形容被告作為專業司機,辜負家長對其信任,令學童受驚。
法官又引述專家報告推算校巴在意外前約三秒,時速介乎70至86公里,而涉事路段時速上限為70公里,即使是以專家估算範圍內最慢車速作假設,熟悉路段的被告明知不可能在緊急情況下立即減慢車速,形容被告駕駛行為魯莽自私,罔顧其他無辜道路使用者安全。
以9個月監禁作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有悔意,扣減三分一刑期;而被告過去駕駛紀錄相對良好,又有家長及校長求情,再減刑多1個月,合共監禁5個月、停牌18個月,停牌最後三個月要參與駕駛改進課程。
本身患有肝癌、做過移植手術的被告,意外後脊椎亦受傷,但法官認為被告受傷只能怪自己 ,而且情況已不嚴重,相信懲教署會有適當醫療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