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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現行法例規定,除非得社會福利署署長批准,安老院的任何部分所處高度不得離地面超過24米。當局正以試點計劃興建高於限制的院舍,但要到2029年才可建成。有議員批評需時太長。
立法會議員(新界西南)陳恒鑌:「很希望你們在24米高以外,能盡量放寛,但如果你要建一個試點,之後,要九年、十年之後,其實你真的在新界建一橦樓,之後放火燒了它,我相信都不用九年。你甚麼數據都能找到,是不是一定要用建一座?其實建一座之後,第一座的設計都不同,每一座是不是又要建一座呢?」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如果他是私人的發展項目,他是純粹拿牌照,那樣的話,我想他如果願意拿出來,在早期在設計大廈的時候,已經找我們或消防處坐下討論,我想可能性不需要等那麼久 。」
議員希望政府可以交代安老院舍必須在24米以下的科學數據,認為政府應考慮其他國家或地區的例子,在其他方面如人手、物料、設計等方面著手,達致防火要求,從而放寬高度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