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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男子前年於青衣一間中學外縱火罪成,判入教導所。
20歲被告關昊侃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他被控前年7月24日在青衣長康邨樂善堂梁植偉紀念中學外縱火,損毀學校正門、花槽及牆壁。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還柙三個多月,已汲取教訓並有悔意。法官林偉權判刑時就稱縱火屬嚴重罪行,量刑起點為三年監禁,考慮到被告年輕,判他進入教導所。
至於同案另一被告張凱傑,法庭早前裁定控罪表面證供不成立,毋須答辯並已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