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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前律政司司長、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指,即使兩名候任問責官員確診新冠病毒,可以在康復後才補做宣誓,亦不一定要由領導人親身監誓。
梁愛詩:「條例很清楚是盡快宣誓,不是要即日7月1日就要宣誓,無論(基本法)104條解釋也好,宣誓及聲明條例也好,都是指如非故意拒絕或忽略宣誓時候,不受(宣誓及聲明條例)21條限制,你不宣誓就以後不能宣誓、職位要撤銷,不是這樣的。」
梁愛詩又指,回歸25年以來很多香港市民仍受殖民地管治影響,抗拒中央、國家觀念薄弱,新政府上場後,應先處理民生問題,團結各界,毋須急於推動政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