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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立法會首讀及二讀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指,過往兩次立法因為反對派拉布而胎死腹中,令香港版權制度嚴重落後,認為在選舉制度改變後,是適當時機重提立法。
邱騰華:「亡羊補牢,為保障知識產權和香港營商環境,及充分利用國家於十四五規劃中支持香港發展成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的優勢,今次急起直追的修訂,正好展示香港不僅具備條件,亦在新建立的行政立法關係上能及時推動有助於經濟發展,及有利於香港經貿定位重要工作,因此今次修訂工作極具標誌性。」
今次立法建議以2014年條例草案為基礎,涵蓋五大範疇,作品經任何電子途徑發放,版權擁有人都獲保障;在豁免條文下,包括教育、戲仿、諷刺、營造滑稽及模仿、評論時事等特定用途,可獲版權豁免,政府指不會定義有關字眼,留待一旦發生訴訟時,由法庭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