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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星期六是六四事件33周年,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被問到市民當天在維園出現或在家中點起燭光悼念,會否觸犯國安法。她說在香港舉行任何公眾活動,都必須滿足法例要求。
林鄭月娥:「在香港舉行任何公眾活動,不論是任何目的都必須滿足法例的要求,就任何集會來說,有很多法例上的要求,有國安法、社交距離措施,在法例第599章下,另外還有場地問題,活動是否獲有關當局批准在有關場地舉辦?應該由場地擁有者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