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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6年牛頭角迷你倉大火,死因庭裁定兩名殉職消防員張耀升及許志傑死於不幸,建議消防處找出原因,為何仍然使用已停用多年的舊式對講機,又未能及時啟動搜救程序,而屋宇署亦應積極考慮發牌規管經營迷你倉。
兩名殉職消防員,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及消防隊目許志傑,於2016年參與撲救淘大工業村迷你倉四級大火時殉職。死因庭就兩人進行死因研訊長達65天,不設陪審團。
死因裁判官黃偉權裁決時指,案發時張耀升進入火場前,沒有交出個人識別卡,又無法啟動個人監測儀,加上持舊款對講機入火場,遇險後不能求救。
至於許志傑當時與同僚失散、在火警現場失去意識,消防亦沒有啟動俗稱「Mayday」的搜救程序,或會影響拯救行動。
裁判官指二人進入火場,行為屬蓄意而合法,但出現節外生枝情況,因此裁定兩人死於不幸。
裁判官指研訊發現,涉事迷你倉間隔複雜如迷宮,部分走廊狹窄,不符合走火通道要求;迷你倉使用傳熱力高的鐵板分隔,導致火勢急速蔓延,加上員工沒有使用滅火器材的入職訓練,發現起火無即時報警,令撲救行動更困難。
他向多個部門提出建議,包括事件反映消防處的長官督導有不足,建議所有於三級火以上擔任前線指揮的長官,恒常參與火警管理及督導課程;屋宇署亦應積極考慮及檢視,用發牌形式規管經營迷你倉;勞工處應加強檢查防火措施及走火通道,確保員工安全;迷你倉就應該加強員工保護生命財產意識,確保不擺放易燃物品,恆常進行防火演習。
裁判官在判詞讚揚兩名殉職消防員,指張耀升自動請纓入火場,體現英勇精神;許志傑沒有退縮,協助同伴執行破門任務,表現擔當,希望家屬引以為傲,盡快走出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