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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拘捕一名男子,涉嫌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是「起底」刑事化後第二次拘捕行動。
被捕男子41歲,涉嫌去年12月未經當事人同意,於社交媒體平台披露三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別名、聯絡電話、任職的公司等,初步調查涉及商業糾紛;而行動中檢獲手機及電腦。
公署強調未獲同意披露個人資料是嚴重罪行,並適用於網上世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十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