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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政府建議修例,以精簡土地發展程序,包括縮短城規會制訂圖則時間,合併多輪城規過程等。政府估計通過修例,由「生地」變「熟地」,涉及的流程可加快兩年至兩年半。
現時要將一幅非住宅用途的地皮,由改劃、完成平整,至可啟動築工程的「熟地」,涉及的法定及行政程序需時至少六年,大型項目需時更長。
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提出一系列建議,加快提供可發展土地,包括修訂城市規劃條例,將城規會制圖程序由17個月壓縮至約9個月,過程中合併接收意見步驟,只邀請公眾作一次申述,容許錄製影片申述,授權城規會按需要邀請申述人出席公聽會答問題,省卻初次考慮改劃申請邀請公眾提意見的安排,及容許局部核准草圖避免其他修訂項目爭議拖慢進度。
政府亦建議將填海工程、大型道路及鐵路計劃、處理反對意見時限,由17個月縮至9個月,訂明政府作回應次數上限,容許「邊填海、邊規劃」,令各項填海工程提前至少9個月開展。
當局又希望收回及清理土地程序,提早約18個月完成,建議措施包括提前處理反對意見,在收回土地條例中賦權政府毋須等工程獲批撥款,都可開始收地及發放補償。
政府發言人相信,透過這一系列修例,由「生地」改變「熟地」的流程可加快兩年至兩年半,又指在加快流程與公眾表達權利間已取得平衡,重申目前很多法定諮詢都只有一輪公眾參與。
立法會相關委員會稍後會討論建議,政府計劃內提交修訂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