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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勞工處提醒僱主,不能解僱感染新冠病毒的外傭。
勞工處指根據《僱傭條例》,除非外傭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僱主不可在外傭放有薪病假期間終止僱傭合約,否則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並將在一段時間內被視為不合資格聘用外傭,外傭簽證申請會被拒絕。
如僱主因外傭染疫而給予較差待遇,亦可能違反《殘疾歧視條例》,處方又提醒僱主須向合資格外傭給予病假及疾病津貼,和免費及合適的住宿和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