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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示,「安心出行」加入跟蹤功能時,要讓使用者知道收集這些資料的目的,以及會如何使用有關資料,就可以符合法例要求,不涉嫌侵犯私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告知使用者知道收集了哪些資料,收集的資料在目的上是必須的,是足夠但不是超出適度,不可以收集太多的資料,亦要告知使用者收集的目的為何,可能會轉移甚麼人士使用,例如收集到的資料讓衞生署作接觸、跟蹤功能,這要說清楚,這幾方面都說清楚,其實在條例要求而言,全部都是符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