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被控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法庭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判監四個月。
林卓廷由囚車押抵東區法院。案情指林卓廷在2019年起,三次在記者會披露元朗721事件受調查者的身份資料,即時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游乃強。
裁判官葉啓亮指,案件關鍵是林卓廷是否知悉游乃強正被廉署調查涉及防賄條例,即使他只披露游乃強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而受查,必然直接或間接令游乃強得知自己被調查,令他有所警惕,可能令證據流失。
裁判官又指721事件是否涉及公眾利益並非案件重點,裁定他三項控罪全部成立,判監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