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要求部門下月中起批出外判服務合約時,須加入遵從疫苗氣泡條款,多個金融監管機構亦會跟隨。
政府大樓和辦公處所下月16日起推行疫苗氣泡,財庫局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出通函,要求由當天起批出的服務合約須加入合適條款,規定承辦商、代理商及分判商須遵從疫苗氣泡安排,除有醫生證明或正懷孕並事先取得批准外,所有因工作目的進入政府室內處所的外判員工均須出示已接種最少一劑新冠疫苗的紀錄。
另外,金融監管機構,包括保監局、積金局和財匯局亦會跟從旗下的僱員及服務承辦商員工,均須遵從疫苗氣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