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澳門公布博彩法修訂細節,建議發放最多六個賭牌年期最長13年,同時取消副牌制度。當局稱相關立法工作及重批賭牌,未必能在6月尾完成,現有的賭牌期限或需進一步延長。澳門行政會表示經分析及考慮諮詢意見後,修改博彩法將送交澳門立法會審議。
法案主要內容包括修改批出賭牌數量及期限,賭牌發放上限6個,禁止轉批給,即取消副牌制度,批出年期最多10年,在例外情況下可延長最多3年。
澳門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指,法案建議幸運博彩批給數量最多6個,法律決定是綜合考慮了現時的社會經濟狀況,各方面資源的承受能力,及博彩業發展的適當規模以作出決定。
博彩法亦要求加強對承批公司、參與博彩活動人士的資格審查和監管機制,明確受審查對象的範圍,又將由澳門居民出任常務董事的佔股比例,由原來10%上調至15%,亦限制博彩公司的上市流通股比例,為了確保博彩公司具備足夠財力,資本金要求門檻由之前的2億澳門元,大幅上調至50億澳門元。
博彩法又要求賭牌持有人在作重大財務決定時要通知政府,但派息是否包括在內就沒有直接回應。
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主任辜美玲表示,在拿到賭牌經營期間,要繼續維持這個財力資格,所以政府的考慮
主要想掌握到財力資格上會有影響,所以定了作重大財務決定前要通知特區政府。
法案還制定娛樂場、博彩機及賭枱的審批規範,規範博彩經營規模,亦會給賭牌持有人三年過渡期,處理衛星賭場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