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工黨主席郭永健承認去年於立法會內委會中,違反兩項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14日。
正就六四集會案服刑的郭永健由囚車押到法院。
控罪指去年5月8日立法會內委會舉行特別會議,郭永健參與民主派抗議,拋下紙張並推跌保安,他承認藐視罪和抗拒或妨礙立法會人員罪,但對推跌保安員的案情有爭議,裁判官最終裁定不能排除保安員是自行失去平衡而跌倒,但批評郭永健與保安多番拉扯,拋下大量紙張亦算襲擊行為,導致會議延遲浪費公帑,需要判處阻嚇式刑罰。兩項控罪合共判監14日 ,與六四集會案刑期分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