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對男女涉嫌前年九月,在火炭一條行人隧道噴漆及張貼海報,法庭裁定刑事毀壞罪名不成立。
案件在沙田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彭亮廷指,當日警員接獲巿民報案後超過半小時才到場,當時隧道內的人與報案人所見的絕對有可能改變。
控方主要依賴現場兩名警員的證供,而作供女警的供詞與口供紙有多處出入,甚至在庭上承認與同僚討論過案情,以「匯聚記憶」,證明女警對當晚記憶不清晰,證供有可能穿鑿附會,又認為男警在庭上拒絕觀看辯方呈堂的片段,不能排除他是迴避事實,揑造證供。
控方案情亦存在內在矛盾,裁定兩名被告陳耀熙及黃皓琳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