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承認分裂國家及洗黑錢罪,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判刑指,鍾翰林於國安法實施後,成立學生動源美國分部,宣揚港獨,明顯是以身試法,判兩罪監禁3年7個月。
鍾翰林承認分裂國家罪及洗黑錢罪,控罪指他去年7月至10月與其他人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的行為,以及洗黑錢約13萬元。
代表鍾翰林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求情稱,被告成長經歷坎坷,犯案時社會瀰漫極端氣氛,而洗黑錢罪涉及金額不多,募捐是為學生動源營運,同時附上被告母親求情信,希望兩罪刑期同期執行。
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判刑稱,被告2016年成立學生動源,透過社會運動表達政治意圖,到2020年國安法實施後,開設學生動源美國分部,主張「香港獨立,民族自強」,及後又加入「創制獨立黨」,協助管理社交平台,同樣宣揚港獨。
陳廣池指,鍾翰林由最初受人煽動參與政治活動,到後來變成組織者,推波助瀾,在國安法實施後以身試法,反駁辯方指,學生動源的聲稱都只是網上帖文,並無詳細計劃,認為鍾翰林的目的明顯不過,分裂國家罪亦不一定要涉及武力,判鍾翰林分裂國家罪入獄40個月,洗黑錢18個月,當中3個月分期執行,須監禁3年7個月。
陳廣池判刑後,主動提到曾經收過恐嚇,警方拘捕一人,上周有人變本加厲再接到暴力恐嚇,已經報警,他說「人在做、天在看」,形容這些人可悲、可恥、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