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7個指明地方的人士,須接受強制檢測。
名單如下:
A. 非本地確診個案曾到訪的地方
1. 任何在 2021 年 9 月 5 日至 9 月 30 日期間曾身處新界荃灣麗城花園第2 期第 7 座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住客、訪客及工作人員),須於 2021 年 10 月 2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 2021 年 9 月 28 日至 9 月 30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2. 任何在 2021 年 9 月 14 日至 9 月 30 日期間曾身處新界大埔林村坑下莆90號香港青年獎勵計劃賽馬會愛丁堡公爵訓練營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住客、訪客及工作人員),須於 2021 年 10 月 2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 2021 年 9 月 28 日至 9 月 30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3. 任何在 2021 年 9 月 7 日至 9 月 30 日期間曾身處新界大嶼山東涌健東路 2 號映灣園 1 期賞濤軒第 3 座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住客、訪客及工作人員),須於 2021 年 10 月 2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 2021 年 9 月 28 日至 9 月 30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B. 其他(已經完成 2019 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的人士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 任何在 2021 年 9 月 17 日至 9 月 30 日期間曾身處任何下列指明地方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學生及訪客),須於2021 年 10 月 2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如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進行檢測,則須於 2021 年 10 月 4 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若在 2021 年 9 月 28 日至 9 月 30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 九龍觀塘馬蹄徑 5 號寶峰大廈 2 樓天主教聖雲先幼兒學校
(2) 九龍九龍城農圃道 11 號帝庭豪園地下(部份)港青基信幼兒學校(農圃道)
2. 在 2021 年 9 月 17 日至 9 月 30 日期間於以下指明學校就讀以下指明級別的學生及曾面授該等指明級別學生的指明學校老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老師),須於 2021 年 10 月 2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2021 年 9 月 28 日至 9 月 30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 九龍東頭邨培民街 20 號福德學校一年級
(2) 新界馬鞍山恆信街 3 號富安花園九龍城浸信會禧年小學一年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