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被稱為「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他否認控罪,控方指被告多次在各區以叫喊口號的方式宣揚港獨。
去年11月還柙至今的馬俊文,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應訊,控罪指他在去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違反港區國安法,他在庭上否認控罪。
控方指控罪涉及20宗事件,涉及被告多次在元朗形點商場、金鐘太古廣場外、將軍澳Popcorn商場等地,叫喊「香港人建國」、「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口號,亦舉起相關標語引來群眾和應。
控方又指被告多次接受訪問時指,討論自治、獨立不應該是犯法,又形容港區國安法是裝飾、假的,亦在Facebook以及個人的Telegram頻道,呼籲他人出席自己舉行的活動。
控方傳召時任中區警署保安及事務小隊督察江如騰作供,他指去年8月15日傍晚接報指,金鐘太古廣場外有人叫囂,到達現場見到被告與另外兩人高呼口號,警員先後兩次向他們發出限聚令告票,其後被告高喊「民族自強 香港獨立」、「香港人建國」。
其間,有多次警告被告指口號有機會違反港區國安法,要求他停止相關行為,被告回應指「有機會咋」,其後離開現場,亦未有被捕。
案件星期三會續審,預計控方會傳召去年9月一名曾經在將軍澳拘捕被告的警員作供,另外會在庭上再播放涉案不同事件、共長25分鐘的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