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國旗及國徽條例委員會開會,有議員關注網上惡搞國旗是否違法,又關注如何處置大型活動後的手持國旗,政府指處理方式要合理及有尊嚴。
因應全國人大常委早前修訂全國性法律,政府就國旗及國徽條例提出修訂,提出在現實生活或虛擬世界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旗、國徽均屬犯罪。
勞工界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製作了一個惡搞的中國國旗,將我們五顆星的擺放位置擺了五顆病毒,這類的惡搞,這條法例是否能處理?」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如果你是公開故意透過不同方式侮辱國旗國徽,無論是實體方式,還是電子、網上方式都是犯法的。」
建制過往在慶回歸或國慶等活動後,群眾棄置國旗的方式惹來批評,多名議員關注如何處理。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林瑋琦:「在十八區民政署的社區會堂,我們有一個很方便的位置,讓大家可以放置(國旗),但如果選擇先拿回家,之後才想棄置,我想只要大家合理地去想如何尊嚴地對待,可能不要剪爛它棄置。」
草案規定教育局局長就國旗或國徽教育向中小學發出指示,有議員要求涵蓋幼稚園。
新界東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其實現在幼稚園的小朋友也非常成熟,亦可以接受如何唱國歌,其實應該從小開始做,六歲才開始做真的有些遲。」
有關條例草案的公眾諮詢將不會以公聽會形式進行,秘書處將收集各界意見書,截止日期為下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