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消防條例下周三實施修訂,市民可自行安裝獨立火警偵測器,消防處鼓勵市民在處所加裝,提升消防安全。
獨立火警偵測器現屬消防條例界定的消防裝置,需由註冊承辦商安裝和保養,修訂下周三實施後,業主可自行在處所內安裝以電池操作的獨立火警偵測器,並獲豁免進行年檢,目的希望可以在火警初期偵測到起火並發出警號,提醒市民盡早疏散。
按法定規例而安裝的消防偵測裝置,仍要符合相關檢查及安裝規定,消防處會提供指引教導市民如何選購及保養火警偵測器,初步已挑選約30戶家庭免費派發火警偵測器。
副消防總長李冠友:「劏房消防安全是相當複雜的問題,不是說加裝一些消防裝置便可以解決本身的消防問題,因為樓宇除了消防裝置牽涉樓宇構造問題,亦牽涉樓宇管理問題,今次修改法例的目的是拆牆鬆綁的政策,希望方便市民因應自己處所的需要,自行安裝獨立火警偵測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