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三讀通過都市固體廢物徵費條例草案,會有至少十八個月準備期落實按量垃圾收費。
條例草案在建制派支持下,以三十七票支持,一票反對下獲大比數通過,反對的是熱血公民鄭松泰。
條例列明,市民在至少18個月的準備期後,要購買指定的垃圾袋。垃圾袋會分為九種大小,由3公升至100公升不等,首三年收費每公升0.11元,至則要貼上指定標籤,劃一每個收費11元。
政府建議設立至少18個月準備期,初期會免費派發指定垃圾袋。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指,會視乎社會經濟情況,再諮詢立法會後,正式決定正式生效日期。
黃錦星:「至於法例具體生效日期,我們理解本港經濟正受疫情影響,市民或會憂慮垃圾收費對他們可能造成經濟方面的負擔。在準備期內,我們會密切留意社會各方情況,尤其是疫情後經濟復甦進度,及不同持份者的準備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