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有案底的師爺涉嫌游說青年承認企圖販毒,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律師會表示,正積極檢討律師事務所聘用有案底人士的相關條文。
律師會指根據現行條例,任何律師未經律師會許可,不得僱用裁定犯了不誠實刑事罪行的人。律師會在收到警方確認涉案師爺陳強利的犯罪紀錄後,已於周二發出緊急通告,提醒會員聘用陳強利要取得許可,但律師會指,全港律師行有約1.6萬名非律師員工,律師會沒有權限查閱每一位的犯罪紀錄,正積極檢討條文,研究如何完善機制。
至於為何案中有案底的師爺可獲准探訪被告,律師會指,律師行文員不得單獨進行法律探訪,探訪也是由執法機關審批,律師會會與他們聯絡,以了解如何協助檢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