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察悉內會就實施新公司條例查冊安排的研究附屬法例的議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新安排已充分考慮及適當吸納各持份者的關注,會加強個人資料的保障。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新查冊安排將容許指明人士毋須取得董事授權,也可向公司註冊處提出取覽董事的通常住址和完整的個人識別號碼,我們會訂立有效的行政機制,確保指明人士能迅速有效地取得有效資料,以進行所需的法定程序,執法、金融和商業交易客戶審查等工作。」
新查冊安排相關七項附屬法例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處理,早前已經刊憲,今日完成審議通過。新查冊安排將分三階段實施,首階段於本月23日推行,公司董事可用通訊地址代替通常住址,並只可閱覽董事、公司秘書等的部分身份識別號碼;第二及第三階段則分別於明年10月及2023年底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