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近年須向死因庭報告的死亡個案逐年上升,2019年就有過萬宗。有死因裁判官曾在庭上表示,案件積壓是制度存在局限。曾擔任專家證人的法醫馬宣立認為,法庭應增加人手應付案件。
反修例三宗死因研訊,都是由時任死因裁判官高偉雄負責。梁凌杰案審結後,他主動提及死因庭沒權要求部門在限期前完成調查,常設死因裁判官也只有兩人,有案件積壓是制度局限;六月尾起他調任到其他法庭。
擔任法醫逾30年的馬宣立是死因研訊的常客,陳彥霖案,他是後期加入的專家證人。
香港大學病理學系臨床副教授馬宣立:「所謂黃金時間,去再做多些東西已經沒有了,例如解剖會否可做多兩個測試,再拿多一兩個組織做多些。我所知道我手頭上有些個案,是已經死了五年。現時似乎有個關鍵點,很多死因調查,警方就會等,等死因庭的指示才會去做。」
在其他案件曾代表死者家屬的大律師稱案件遲遲未有結果,對家屬是二次傷害。
大律師嚴康焯:「感覺好像傷害重新再挖出來,給他們面對傷痛,所以在這角度下,死因庭能在出事後合理短時間內進行,能將二次傷害減低。死因研訊官有自己的團隊,有自己的專業人士去做,那會否更加有效,令公眾期望達到?」
法改會對上一次檢討死因庭是在1987年,2001年至今死因庭一直維持只有兩名常設死因裁判官,對比其他國家例如新西蘭,人口較香港少,也有約17名死因裁判官。
翻查年報,2019年須報告的死亡個案較2000年上升逾四成,而同年要開死因展研訊的則有130宗,研訊排期後也要再等。司法機構目標是42日內可以開審,但由2017年起就未能達標,過去兩年平均至少等60日。
司法機構回覆查詢時稱,會按需要調派裁判官出任死因庭及聘任短期人手。
馬宣立:「死因庭與其他裁判法院,做的事情很不同,很多時真的要了解多很多醫學名稱,要處理一個很不開心的家屬,所以是真的要有幾位,覺得這些有意義的人才可以。」
馬宣立認為,增加常設死因裁判官,讓有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出任,才可令制度更完善。